一、基本要求
(一)素質要求:熱愛高等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團結協作。年富力強,身體健康。應聘者需具備基本的計算機操作和應用能力,有較高的外語水平。
(二)學曆要求:應聘者原則上應為博士,第一學曆應為全日制本科,且本碩博階段的學科專業方向一緻或相近。部分學科可放寬為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畢業的副教授,第一學曆應為全日制重點高校本科(音體美等特殊專業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專業院校本科)。
(三)年齡要求:博士、副教授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歲;博士後、教授或博士畢業的副教授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碩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0歲。
(四)服務期限:引進人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
(五)對于特别優秀人才或緊缺專業人才,上述學曆、年齡、服務期限等要求可适當放寬。
二、引進條件
(一)領軍人才
A: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
B:國家千人計劃(長期、青年)入選者、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者(領軍、青年)、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高層次人才。
(二)優秀人才
1.第一層次人才(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者)
①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認定的綜合類或本學科一級權威期刊發表論文2篇;理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2篇;工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2篇。
②主持1項國家級科研項目或2項教育部人文社科類項目。
2.第二層次人才(符合下列條件一項者)
①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認定的綜合類或本學科一級權威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二級權威期刊發表論文4篇;理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在SCI二區期刊發表論文4篇;工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在SCI二區期刊發表論文2篇。
②主持1項國家級科研項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類項目。
3.第三層次人才
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認定的綜合類或本學科二級權威期刊發表論文2篇;理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區期刊發表論文2篇;工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區期刊發表論文1篇。
上述論文均要求本人為獨著或第一作者。
(三)急需人才
未達到優秀人才引進條件,但學科建設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三、相關待遇
(一)領軍人才
以全職或兼職的形式引進我校的領軍人才,享受國家和省市的相關支持資助政策同時,所有待遇實行“一人一議”。
(二)優秀人才和急需人才
1.人才引進費(含購房補貼與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
另:①符合優秀人才引進條件,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為博士後者,安家費增加3萬元,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安家費增加5萬元;②符合優秀人才引進條件的緊缺專業博士,根據專業緊缺程度分為三個等級,從高到低依次增加安家費8萬元、5萬元和3萬元;③同時滿足①、②兩項條件者,安家費疊加計算。
2.經費發放
①試用期滿後,安家費一次性支付。
②購房補貼分兩次發放:
③科研啟動費以科研項目形式提供資助。
3.住房補貼
未購買住房或未入住校内過渡房者,進校3年内,可享受租房補貼3年,補貼标準2000元/月。
4.特殊崗位津貼
教授享受特殊津貼6000元/年,博士享受特殊津貼3600元/年(就高不就低)。如遇學校政策調整,按學校新政策執行。
5.工資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學校聘用後,如為新入職教師則檔案工資和基礎性績效按照講師一級(專技八級)崗位标準執行,獎勵性績效前三年按副教授三級(專技七級)崗位标準執行。如為調動入校人員,績效工資則在進校當年按調動前原崗位同職級最低等級執行,第二年參加學校崗位異動後,根據實際競聘崗位執行績效并視情況進行補發,其他工資按國家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對于特别優秀的可按學校低職高聘管理辦法直接聘用到高級崗位(最高可聘到教授三級崗位)。
6.配偶安置
引進人才的配偶具有高校副教授職稱且達到學校崗位設置與聘用要求的,學校可安排工作、予以聘用。
引進人才其配偶為本科以上學曆的,引進人才來校工作三年内獲批國家級項目後,學校可按合同用工形式安排配偶工作,參照正式用工實行同工同酬。
引進人才特别優秀的且其配偶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曆的,學校可按合同用工形式安排配偶工作,參照正式用工實行同工同酬。
引進人才為教育學學科的博士,且其配偶為全日制本科學曆的,學校可按合同用工形式安排配偶工作,參照正式用工實行同工同酬。
如引進人才與學校解除聘用合同,其配偶用工(聘用)也一并解除(合同中注明)。
7.學校協助解決子女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問題。
8.其他情況
(1)夫妻雙方同時符合引進條件,其人才引進費、科研資助經費按各自引進層次的待遇分别執行。
(2)特别優秀人才,可申報學校設立的磁湖人才崗位,通過後給予特殊資助和待遇。詳情請見《3044am永利集团“磁湖人才計劃”實施辦法》。網址:http://www.hbnu.edu.cn/。
(3)港澳台同胞及國外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實行年薪制,采用合同管理,待遇實行“一人一議”的原則。
(4)具有副高職稱碩士研究生引進入校三年内需通過學校副教授職稱評審,否則予以解聘。
(5)因學校建設急需引進的其他特殊優秀人才,人才引進費(含安家費和購房補貼)和科研啟動費實行“一人一議”的原則。
中小學特級教師人才引進安家費20萬元、購房補貼30萬元。具有正高職稱的,可聘用到教授四級崗位,具有副高職稱的,可聘用到副教授一級崗位。業績突出的,可視同博士按學校統一規定予以低職高聘。其配偶為全日制本科學曆的,學校可按合同用工形式安排配偶工作,參照正式用工實行同工同酬。
四、附則
1.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文件同時廢止。
2.本實施辦法具體條款由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轉載自3044am永利集团人事處:
http://www.rsc.hbnu.edu.cn/2018/1204/c1314a6559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