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科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吸引拔尖人才來永利工作,建設好一批重點學科和重點扶持學科,以提高永利學術地位和綜合競争力,學院決定建立“磁湖學者特聘教授”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磁湖學者特聘教授”崗位設置的學科範圍
(1)原則上在省級重點學科設置。
(2)處于學科發展前沿,有望實現突破的新興、應用學科和學院确定重點發展的學科。
二、“磁湖學者特聘教授”崗位職責
(1)講授本學科研究生核心課程;
(2)主持國家級項目1項;獲得國家級成果獎1項,或省部級一等獎1項以上;發表高水平科研論文。論文的具體要求,由學院根據申請設崗學科的性質與特點、實現的可能性以及給定的條件提出。
以上項目、獎項、論文均須以“湖北師範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且本人為第一完成人或通訊聯系人。如果後兩項指标中,有一項不能完成,可以用另一項指标等量标準替代。
(3)領導本學科學術梯隊建設;
(4)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内先進水平。
三、“磁湖學者特聘教授”聘任基本條件
(1)能從事教學科研一線工作,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特殊情況下年齡可适當放寬);
(2)一般要求是博士生導師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
(3)勝任核心課程講授任務;
(4)學術造詣高深,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國内或國外同行公認的突出成績;
(5)發展潛力大,掌握該領域最新發展動态,對本學科建設和學術研究工作有創新性構想,具有領導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内或國際先進水平的能力和開拓進取精神;
(6)學風正派,具有團結學術梯隊及相關人員克難攻堅的組織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磁湖學者特聘教授”崗位數額
在設崗學科範圍内,每個學科設1-2個“特聘教授”崗位。
五、“磁湖學者特聘教授”待遇
(1)“磁湖學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院内特殊津貼,崗位特殊津貼為10萬元/年。協議規定的科研成果獎勵不再重複計發,超出協議規定的科研成果,按學院有關政策進行獎勵。學院根據考核情況和合同(協議)的相應條款分期支付津貼。
(2)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及學院的福利待遇。
(3)學院提供生活設施齊全的住房(聘期内具有使用權)一套。
(4)學院配備專用工作室和科研助手。
六、“磁湖學者特聘教授”聘任程序
實行崗位聘任制。在國内外公開招聘、平等競争、擇優聘任。
(1)各單位提出“特聘教授”設崗學科申請,學院原則上每年受理一次。
(2)學院發布有關信息,面向國内外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人選,并受理個人申請。
(3)獲準設置“特聘教授”崗位的單位将《湖北師範學院“磁湖學者特聘教授”候選人基本情況表》及有關材料報送人事處。
(4)組織院内外專家對“磁湖學者特聘教授”候選人的學術水平進行評議鑒定,經人事、教務、科研、研究生處等職能部門初審,形成意見報院長辦公會議批準後由人事處辦理相關手續。
(5)學院與受聘“特聘教授”崗位人員簽定聘任合同,院長簽發聘任文件及聘書。
七、“磁湖學者特聘教授”的考核與管理
崗位實行聘期目标管理。學院對受聘人員按确定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和管理,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
“特聘教授”聘期4年。受聘人員必須保證每年在永利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聘任期滿,若“特聘教授”在教學科研上作出突出成績,經考核合格,征得本人同意,學院将予以續聘。
八、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轉載自3044am永利集团人事處:
http://www.rsc.hbnu.edu.cn/2010/1202/c1325a20109/page.htm